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为了做好我市2008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27日—2008年11月21日。
二、欲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也可直接到我局人事科申请。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为: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贴相片);
2.《申请人体检表》(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市直学校教师或社会人员,请自行至龙岩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体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各县(市、区)在职教师,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体检时间);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表格中最下一栏“单位填写人签名”必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得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4.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后学历人员需附经认定的《学历更改表》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
5.身份证及复印件;
6.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
7.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提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及复印件(其中中小学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应提交由福建省自考办出具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成绩证明;已修学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人员,请将个人档案中体现这两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注明“原件复印”。
9.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11.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必须是背面附有粘胶的,若自贴双面胶,请将背面全部贴满),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以上4—10项的原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代为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复印件统一用16开纸,并加盖“原件复印”及县(市、区)教育局公章。
三、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各项填报、审核、签字盖章等手续无遗漏。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还要认真填写《2008年下半年龙岩市申请高中、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表样附后),用电子表格形式上报我局人事科:要求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同时用软盘或U盘上送,或发至E-mail:YXL2321341@126.com。
由于此次为两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起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能给予积极配合,务必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送达我局人事科。
四、为了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稳步提高,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中,属于以下情况者应参加我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 非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的,后学历人员;
2.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3. 未参加过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的人员;
4. 连续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教育专业
毕业人员。
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办人[2007]20号)中关于“我厅目前正积极与省财政、物价部门协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待明确后,与《福建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等,一并下发执行”的精神,我市2007年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已暂缓了一段时间。2007年10月至今,我局多次与省教育厅联系,希望其能尽快明确能否收费,及收费项目和标准,但至今仍未明确。
基于此,经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此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经费,由我局先行垫付,是否向测试人员收取测试费,待后另文通知。2007年11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将于2008年11月下旬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此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将于2008年12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的具体文件另行下发。
六、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发布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公告,并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精神及本通知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以确保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能够如期完成。
龙岩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教师 资格认定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存档。
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19日印发
2008年11月龙岩市申请高中、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
学科 |
普通话水平 |
两学 |
体检情况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备注 |
第一学历 |
后学历 |
免测 |
需测试(分数) |
1 |
陈** |
漳平一中 (与公章一致) |
1385955**** |
男 |
1963.09 |
86.7龙岩师专(专科) 数学 |
05.7福建师大(网络)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高级中学 |
数学 |
二乙 |
师范类免 |
合格 |
|
√ |
|
2 |
卢** |
漳平一中 (与公章一致) |
1315932**** |
女 |
1973.02 |
95.6福建师大(本科) 地理学教育 |
|
高级中学 |
地理 |
二乙 |
师范类免 |
合格 |
√ |
|
|
3 |
李** |
漳平一中 (与公章一致) |
1351591**** |
女 |
1983.03 |
05.7福建师大(本科) 电子信息工程 |
|
高级中学 |
物理 |
二乙 |
非师范 自考合格 |
合格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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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用电子表格形式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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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严格按表样制作,项目不可随意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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